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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例会纪要(20071219)
2007年12月20日 00:00    教务处  浏览:

2007年12月18下午,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会议由韦一良校长主持,各院(系、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布置了以下教学工作事项:

一、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本学期以来,少数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学生课堂到课率有所下滑。为扭转这种局面,学校印发了《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武工校普教〔2007〕83号),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严格以下教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班务日志制度和课堂考勤制度。

2、继续坚持并完善课堂出勤率检查制度,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

3、授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核查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载。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5、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制度。

会议强调,毕业年级学生亦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学习与求职应聘的关系。因求职应聘请假也要严格履行手续。

二、布置教学研究项目鉴定工作

由省教育厅组织、我校负责研究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鉴定会定于12月23日举行,本次将鉴定5个项目的研究成果。会议要求项目所在单位、项目主持人作好充分准备。下一批鉴定项目将于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完成。2008年将进行四年一度的教学成果奖评选,会议要求各教学单位、项目主持人抓住机遇,提前筹谋,积极组织申报。

三、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关于核算2007年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通知》(教务通知〔2007〕51号)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做好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登记与统计工作。教学工作量经学校核定后,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四、布置期末考试工作

会议通报了期中考试中存在的问题,重申不能安排研究生承担监考任务;对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人员,各单位要严肃处理。

学校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教务通知〔2007〕53号),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会议强调了以下工作事项:

1、严格按通知要求在不同时间段安排各类课程考核。全校性公选课、考查课程及第十四周周末以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于第十八周(12月31日)以前安排考试。第十八、第十九周为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周,原则上白天不再安排理论考试。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十天将考试计划报课程所在院(系),课程所在院(系)于计划考试前一周将考试的具体安排报教务处。

第十四周以后结束的考试课程集中在考试周安排。毕业年级考试课程也应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

2、严格执行课程重修考试管理制度。学生选择重修考试的门数不得超过3门。学生报名参加自学重修考试应严肃对待,凡报名后无故缺考的学生,学校将停止该生该课程一年重修考试资格。自学重修课程考试,无论是学校组织的集中考试还是院系组织的分散考试,均应按要求制作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内将准考证发放到学生本人。

3、考试质量分析:所有课程的成绩分析均应继续使用考试质量分析系统,从教学班中随机抽取一定量的样本数,对各小题得分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生各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最后韦校长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出勤率高低是学风、校风优劣的重要体现。学校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和管理,站在学风、校风建设的角度,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协同努力,尽快提高课堂出勤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关于期末考试,他强调,各单位同时抓好学生教育工作和考试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要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对考试成绩分布异常的课堂,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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