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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06日 08:48      浏览:

关于做好2018
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轻工大普教[2019]22号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规范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5〕21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轻工大普教〔2014〕58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第1-4项条件者方可申请跨学院或学院内转专业,跨学院转专业需参加转专业综合考试;同时符合以下第1-3项条件,且具备第5、6项条件之一者申请转专业,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轻工大普教〔2014〕58号)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2018级本科新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含重考后成绩)全部合格者。

4.因学生个人原因,转入其他专业后更适合其发展的。

5.因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校医院复审。

6.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能证明所申请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不得跨学科转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

2.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3.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者。

4.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者。

5.高考生源地为湖北省的学生申请由湖北省第二批本科录取专业转入到湖北省第一批本科录取专业者。

6.中外合作项目录取者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项目专业。

7.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30%,其中跨学院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20%。

(二)转入人数

1.按专业招生的,原则上一个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一个行政班人数(一个行政班限额30人)。

2.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原则上一个专业大类接收人数不超过两个行政班人数。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允许转入名额为各项目2018年招生计划与实际报到入学注册学籍的缺额数。

三、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收人数

各专业招收转专业人数于5月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二)学生申请

5月13日-5月14日,学生填报《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

(三)转出报名审核

1.5月1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2.学院内转专业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定,于5月8日报教务处备案。

(四)跨学院转专业综合考试

学校对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组织转专业的综合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等三门课程,每门课程各50分,满分15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初定在5月23日12:30—14:30。

(五)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加试

对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绘画基础测试,加试科目成绩与综合考试成绩合并计总分。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于5月25日前加试的结论报教务处。

(六)确定跨学院转专业入围名单并公示

1.教务处根据学生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和转出人数限额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2.5月27日前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类)人数计划、学生综合考试成绩、学生转专业志愿等,按照优生优先的原则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跨学院转专业转入初审

5月31日前,转入学院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提出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八)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

1.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2.凡在第二学期有课程(通识选修课除外)正考不及格的取消同年级转专业资格,但允许学生自愿申请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九)确定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拟定同意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十)确定学院内转专业名单

在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确定后,各学院依据转专业人数限额,将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十一)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新学年开学报到时,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转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

1.凡转专业者,其在原专业已修课程按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别分类认定课程学分。若学生2018-2019学年在原专业所获得必修课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同时期所开出的必修课学分数,学生必须在转专业后补修所缺的必修课学分数。

2.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大类,在专业分流时学分绩点按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分段计算,汇总统计。

3.学校鼓励同年级转专业学生补修在原专业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的必修课,以便于后续课程学习。学生若欲取得课程成绩,可报名参加课程修读,其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4.自愿申请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其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置换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18]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转入非中外合作项目转专业者:其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即其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总学分数(四年学制的不低于200学分,五年学制的不低于230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数、选修课程总学分数须达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含学位课程总学分及通识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

转入中外合作项目转专业者:其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即其在转专业前后所应修读的课程需全部合格通过。

6.凡转专业者,其学位审核条件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五、其他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 2018级本科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在转专业工作进行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要在原班级按时上课,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3.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武汉轻工大学跨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3.武汉轻工大学跨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4.武汉轻工大学2018级本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武汉轻工大学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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