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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更改
2007年12月17日 00:00    教务处  浏览:

顺序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工作时间

1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填写查卷核分申请表,交院(系)教学秘书

学生

考试后三个月内

2

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交课程所在院(系)

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当日

3

交教研室主任查卷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当日

4

查阅试卷与评分标准,写出查询结论及更改意见

教研室主任

受理后三天内

5

相关材料报课程所在院(系)主任审批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后三天内

6

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长审批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后三天内

7

录入更改成绩

综合科

受理后三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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