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

关于落实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公选课开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5浏览量:

各院(系、部):

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现就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全校公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课的教师,请于1119前填报《全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申请新开设的课程(全校公共选修课目录外的课程)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新开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2、院(系、部)将所有材料收齐后,于1123前交教务处运行科。

3、申报开课的教师每人不超过二门课程。

4、教学课堂分为常青校区和金银湖校区,开设二个以上课堂的教师请计划好课程开出的校区。

5、教务处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院(系、部)。

6、院(系、部)教学秘书于123前将审核通过的校选课任务录入教务系统。

附表:全校公选课目录.xls

教务处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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