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邵子昂等8名学生处分的公示
邵子昂(学号:1703090198)、田媛媛(学号:1702130002)、陈楚冰(学号:1702130024)、邓正颖(学号:1802030059)、方思奇(学号:1802160002)、曹正燃(学号:1801070088)、李宏顺(学号:1706070013)、申宇飞(学号:1706070054)等8名学生,于2019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轻工大普教〔2019〕9号)。
上述8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符合《武汉轻工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邵子昂等8名学生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教务处电子邮箱:jwc@whpu.edu.cn;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生所在学院 |
文件号 |
1 |
邵子昂 |
1703090198 |
机械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2 |
田媛媛 |
1702130002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3 |
陈楚冰 |
1702130024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4 |
邓正颖 |
1802030059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5 |
方思奇 |
1802160002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6 |
曹正燃 |
1801070088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7 |
李宏顺 |
1706070013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
8 |
申宇飞 |
1706070054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1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