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8〕4号)精神,学校于近期开展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示范中心、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本科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团队在教学工作中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团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实践,2000年以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参加过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品牌特色专业、省和国家级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基地)、省部级双语课程改革、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等。本科团队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中至少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十五”和“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编写任务并正式出版。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二、遴选办法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部)申报的教学团队进行遴选,推荐2个参加2008年湖北省教学团队的评审。
三、 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院(系、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团队,组织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08年4月15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教务处主页中教师下载专栏下载)
教 务 处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