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0〕48号)和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及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积极承担并完成本学年度计划内教学任务、教学成绩优异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所有在岗专任教师。
二、推荐条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教学评价中排名前60%。
2、服从学院教学安排,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学年度教师所独立承担的课堂教学计划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或标准学时不少于192学时),双肩挑教师所独立承担的课堂教学计划学时不少于96学时(或标准学时不少于144学时),计算学时可包含课程中的实验教学计划学时,不包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计划学时。
3、讲师及以上职称(青年教师一等奖不作此要求)。
4、每学期均有理论课教学任务,且理论授课计划学时不少于30学时。
5、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教学事故处理与认定办法”, 对于Ⅰ、Ⅱ、Ⅲ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自决定生效之日起分别取消其三年内、二年内、一年内的教学评奖资格。
其他条件参见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文件。
三、推荐名额
1、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的推荐名额为学院(部)2020-2021学年理论课任课教师人数的6%以内;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的推荐名额为学院(部)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理论课任课人数的5%以内,不足1人按四舍五入计。
2、在近6年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中,有获得4次及以上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含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的教师,且该教师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评价中排名前60%,并指导青年教师1-2名,给予其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单列推荐名额。单列推荐教师参与评比,但不占学校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总名额指标。
3、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单列推荐教师由各学院(部)做好审核工作,并附指导青年教师名单、课程及历年获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情况。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部)按规定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并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推荐表》(附表1)和《武汉轻工大学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推荐汇总表》(附表2)于3月12日前交教务处。
2、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推荐表上交后,推荐人选不可更改。
教务处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