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刘广凌(学号:1434030051)从2017年9月起直到至今,一直未到校上课。经核查,该生现已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且未请假离校超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学院报告提出建议、教务处审核,拟对学生刘广凌作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17时前,以电话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情况并按要求补交书面材料。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27-83956229。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