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雪薇(学号:2005110238)、杨子(学号:2017020030)尹浩东(学号:2017020020)等3名学生,于2021年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史雪薇等3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1]12号)。
上述3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史雪薇、杨子、尹浩东等3名学生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史雪薇等3名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方式:jwc@whpu.edu.cn。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院 |
受处分文号 |
1 |
史雪薇 |
2005110238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1]12号 |
2 |
杨子 |
2017020030 |
艺术设计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1]12号 |
3 |
尹浩东 |
2017020020 |
艺术设计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