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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轻工大普教〔2020〕16号关于做好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规范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轻工大普教〔2014〕58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1-3项条件,且具备4、5项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并需参加转专业综合考试;同时符合以下1-3项条件,且具备6、7、8项条件之一者申请转专业,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2019年入学的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含重考后成绩)全部合格者。

4.因学生个人原因,转入其他专业后更适合其发展的。

5.经由国际合作教育项目录取者,若专业计划招生名额未满,学生可在限额范围内仅在同投档批次国际合作教育项目间申请转专业。

6.因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校医院复审。

7.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能证明所申请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8.因学生个人原因,从高分专业转出,转入到高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高分专业指的是我校在湖北省当年录取分数排在前四位的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不得跨学科转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

2.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2019年各专业招录批次见附件1)。

3.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者。

4.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者。

5.中外合作项目录取者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项目专业。

6.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30%,其中跨学院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20%。

(二)转入人数

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转专业接受转入计划表》(附件1)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

各学院自行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院内转专业实施方案;②跨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如何确定转出学生的入围名单、何种情况下将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考核范围等具体内容)。各学院应于7月8日前将转专业实施方案的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备案,并于7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

7月11-1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三)转出资格审核

7月17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四)跨学院转专业综合考试

学校对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组织转专业的综合考试(笔试)。教务处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提出考试组织方案,考试内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加试

对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绘画基础测试,加试科目成绩与综合考试成绩合并计总分。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另行通知。

(六)确定跨学院转专业入围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类)人数计划、通过资格审核学生的转专业志愿和学生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优生优先的原则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跨学院转专业转入初审

转入学院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提出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同时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内容见附件3)。

(八)复审及公示

1.复审: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凡在第二学期有课程(通识选修课除外)正考不及格的取消同年级转专业资格,但允许学生自愿申请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公示:教务处对拟同意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在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确定后,各学院依据转专业人数限额,确定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新学年开学报到时,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成绩管理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按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别分类认定课程学分。若学生2019-2020学年在原专业所获得必修课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同时期所开出的必修课学分数,学生必须在转专业后补修所缺的必修课学分数。

2.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大类,在专业分流时学分绩点按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分段计算,汇总统计。

3.学校鼓励同年级转专业学生补修在原专业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的必修课,以便于后续课程学习。学生若欲取得课程成绩,可报名参加课程修读,其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4.自愿申请转入相应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其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置换按《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18]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1.转入非中外合作项目者,其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即其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总学分数(四年学制的不低于200学分,五年学制的不低于230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数、选修课程总学分数须达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含学位课程总学分及通识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

2.转入中外合作项目转专业者:其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即其在转专业前后所应修读的课程需全部合格通过。

3.凡转专业者,其学位审核条件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五、其他

(一)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 2019级本科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转专业接受转入计划表

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

3.武汉轻工大学跨学院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武汉轻工大学跨学院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武汉轻工大学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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