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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拟解除艾正奇等3名学生处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量:

    艾正奇(学号:1801070018)、刘亚(学号:1706090047)、王付祎(学号:1903030051)等3名学生,于2020年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艾正奇等3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上述3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艾正奇等3名学生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艾正奇等3名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27-83956229;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处分文号

    1

    艾正奇

    1801070018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2

    刘亚

    1706090047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3

    王付祎

    1903030051

    机械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武汉轻工大学

    版权所有: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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