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正奇(学号:1801070018)、刘亚(学号:1706090047)、王付祎(学号:1903030051)等3名学生,于2020年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艾正奇等3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上述3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艾正奇等3名学生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艾正奇等3名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27-83956229;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院 |
处分文号 |
1 |
艾正奇 |
1801070018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
2 |
刘亚 |
1706090047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
3 |
王付祎 |
1903030051 |
机械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0〕40号 |
武汉轻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