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学生江崇栋(学号:2204010088)、人文与传媒学院广告学(中美)专业学生陈紫珺(学号:2209080046)等2名学生于2024年1月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江崇栋、陈紫珺等2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4〕20号);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吴玮强(学号:2213020050)、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学生赵敏(学号:2208090058)、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刘浔(学号:2208070053)、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生刘晶(学号:2202190139 )、谢韫芷(学号:2205110148)、人文与传媒学院广告学(中美)专业学生廖雨歆(学号:2209080057)、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专业学生程诗炎(学号:2217070101)、机械工程学院包装工程专业学生刘晨阳(学号:2203030018)于2024年1月、3月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学生吴玮强等8名学生记过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4〕21号)。
以上10名学生现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方式:jwc@whpu.edu.cn。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