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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本科生报名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量:

    教务通知〔2025〕12号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1〕7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与学科交叉,加大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满足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的修读意愿,学校决定组织2022、2023、2024级本科生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校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金融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人工智能、英语(跨境电商方向、英语教育方向、科技英语方向)、翻译(人工智能翻译方向)等12个辅修专业和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光电智能检测、休闲渔业(水族造景)、宠物营养与疾病防治、人力资源管理、光电材料、生物美妆创新工程、新能源电池材料与智能检测技术、智能加工技术、3D打印技术、食品包装创意设计、财富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哲学通识、公务员能力与素养、短视频制作与直播实务、啤酒酿造、公共营养管理(慢性病方向)、膳食健康管理、现代食品加工与创意设计、智能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鸿蒙微生态应用、运动塑形、运动训练(乒乓球)、运动训练(羽毛球)、运动训练(篮球)、城乡更新与社区治理、数智建造、科技英语、英语(微专业)、AI翻译、海外贸易与平台经济、区域与国别、富硒功能食品营销、医学美容、运动康复、自媒体影像设计、艺术表达等38个微专业。(详见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拟开办微专业、辅修专业汇总表》、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5版)》)

    二、招收对象与要求

    1、辅修专业招收对象:

    2023级、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微专业招收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申请辅修学位的学生原则上应未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申请辅修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修读;

    5、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单独开班;

    6、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三、申请程序

    1、5月8日-5月23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3《武汉轻工大学辅修、微专业教务系统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2、5月26日前,专业开办学院按《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5月27日-5月28日,教务处进行复审。

    4、6月6日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四、 教学安排

    1、微专业、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具体教学方式由各开办学院决定,课程授课方式包括:(1)插入主修专业课堂;(2)单独编班组织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授课;(3)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利用双休日、假期线下授课。

    2、学生因故不能修读完成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需学分时,可以申请终止学习。学生终止学习时,已取得的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3、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出现主修专业课程学分低于有关要求时,应及时调整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优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学习。

    五、收费

    学生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六、证书发放

    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标注。学生获得主修学士学位,并完成辅修学位修读后,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后,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查询。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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