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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会议纪要(2007.4.29)

发布时间:2007-12-11浏览量:

(2007年4月29日)

2007年4月28日上午,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会议由韦一良副校长主持,各院(系、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部署了以下教学工作事项:

一、关于专升本工作

我校今年共有9个专业(大类)招收280名专升本学生,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报本校,也可跨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学校、一个专业,且不允许院校调剂。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5日,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请相关院(系)按《关于组织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二、关于学位授予办法部分条款的执行方案

会议讨论并确定了《武汉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的执行方案,决定对《办法》第七条第5款关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的规定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执行方案为:

1、2003-2005级,原则上仍执行原规定,但对于重修学分低于(含)6学分者,可不作英语四级成绩方面的要求;重修学分高于6学分低于(含)10学分者,英语四级成绩可在当年学位授予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分(百分制)或35分(710分制)。

2、2003级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60分(百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以上者,若未获得英语课程学分,可在毕业前将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记为及格,但不再冲减“经重修取得的学分”。2004级及后续年级,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再冲抵大学英语课程学分。

3、2006级及后续年级,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与学位挂钩,也不再冲抵大学英语课程学分。同时规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校规定者(绩点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重考、重修成绩绩点按1.0计算),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三、关于毕业年级重修考试

为了认真做好2007届毕业生的有关教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2007届本科毕业生本学期期末重修考试和专科生毕业前补考提前至5月21-25日进行。本次考试是2007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考试,不仅关系到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而且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对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院(系)做好考试命题、考试安排、阅卷、评分及成绩报送等考试组织工作,高度重视学生组织工作,摸清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状态及修业情况,尽快将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通知学生,敦促在外学生在5月8日前回校参加考前辅导,积极备考,按时参加考试。

最后,韦副校长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专升本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院(系)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组织好考生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关于学位《办法》的执行方案,要以有利于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为原则进行调整。四级成绩与学位授予“脱钩”以后,要认真研究制定教学方案,健全校内英语课程考试体系,顺应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需要。关于毕业年级重修考试,各院(系)务必做好学生组织工作,敦促学生将考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复习备考,力争按时毕业;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保证毕业阶段教学工作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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