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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2008年01月08日 00:00    教务处  浏览:

(武工校行发〔200531)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工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汉工业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以评促教”的原则,课程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要体现促进教学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

2、坚持校级评选和院(系、部)评选相结合的原则。评选采用自愿申报,院(系、部)推荐,专家评议的办法实施,充分发挥院(系、部)在教学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3、坚持重视过程评估的原则,评选工作应延伸至教学的全过程。

4、坚持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初选阶段以量化为主,复审阶段以定性为主。

5、坚持重视创新和特色的原则。获得课堂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应在教学工作中有所创新,体现特色。

6、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和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大量教学工作的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的教师。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名额单列。

二、评选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教务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院(系、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单位评选办法的制定与评选工作的组织。各院(系、部)评选办法应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选范围、名额和奖项设置

凡积极承担并完成本年度计划内教学任务,教学成绩优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所有在岗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设置为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每次评选10名左右。为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另设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名额为5名左右,不单设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教师节颁奖。

1、一等奖:教学质量一等奖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为优秀的教师中择优产生。由院(系、部)按比例推荐,经学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审定后确定。各院(系、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任课教师总数的6%以内(不足1人可推荐1人)。

2、青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评选程序与课程教学一等奖相同,各院(系、部)青年教师优秀奖推荐比例控制在青年任课教师总数的5%(不足1人可推荐1人)。

3、二等奖:课程教学质量二等奖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为优秀的教师中评选产生,其比例控制在任课教师数的10%以内,由各院(系、部)评审确定。

4、三等奖:课程教学质量三等奖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教师中评选产生,其比例控制在任课教师总数30%以内,由各院(系、部)评审确定。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注重教书育人。无教学事故发生。

2)服从教学安排,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学年度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320标准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标准学时(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44标准学时)。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做出较大贡献。教学效果好,有先进的教学方法;若承担有实验指导和实践教学环节指导任务,其评估结果应为良好及以上。

2、优先条件:

1)长期从事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2)积极开展双语教学,近两年承担过双语教学任务;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坚持从事教学改革研究,近两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3、一等奖(含青年教师一等奖)的附加条件

1)受聘讲师及以上职称(青年教师一等奖不作此要求),每学期均有理论课教学任务。

2)在教学的全过程,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表现优异,具有示范作用,得到学生、同行和校内专家公认。

3)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合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技术(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比例较高,课件制作完备。教案更新率高,编写规范、科学。

4)注重教学创新,形成了显著的特色。

5)统一考试的公共基础或学科基础课的课堂平均成绩位列前30%以内。

五、评选程序

(一)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含青年教师一等奖)

1、个人申报与院(系、部)推荐

申报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的教师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一周向所属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武汉工业学院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各院(系、部)根据本学期的评估结果,在院(系、部)评估和学生评教均为优秀的人选中,按规定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并填写《武汉工业学院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推荐表》。

2、学校初审

1)专家组考核:学校成立课程教学质量奖评估专家组,代表学校对申报人进行质量评价,每学年第二学期指派部分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跟踪听课和教学全过程考核,形成专家组意见并给出等级和分值。

2)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教学评估科于第二学期组织学生评教,并计算申报人综合得分,确定评估等级。

专家组评估和学生评教结论均为优,则初选合格,并获得复审资格。

3、学校复审并确定人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全体会议,对具有复审资格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以2/3多数票确定正式候选人,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公示与复核后,由学校行文公布,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二)课程教学质量二等奖和三等奖

1、课程教学质量二等奖、三等奖的评选工作以院(系、部)为主进行,学校进行学生评教和总量控制。学校按本学年度任课教师总数的规定比例,将名额划拨至各院(系、部)。

2、各院(系、部)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教师中,根据其制定的评选办法确定二等奖和三等奖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由学校发文并奖励。

六、奖励方式

对获得课程教学质量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另行制定。

七、附则

1、对年度课程教学质量一等奖获得者,在发文前予以公示,如有异议,由评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和现场鉴定等方式进行复核。

2、本办法从2005-2006学年度开始执行,原有相关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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