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资讯  管理文件  人才培养  办事指南  下载专区  支部建设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管理文件  
 
 教育部文件 
 教育厅文件 
 学校文件 
 
  教师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文件 > 学校文件 > 教师文件 > 正文
 
武汉工业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2008年01月08日 00:00    教务处  浏览:

(武工校行发〔2005〕33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教研室是指完成教学、科研及其相关任务的基层教学与研究组织。它关系到我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具体落实,关系到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开展,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按我校二级管理的行政体制,对教研室的校级管理主要由教学职能部门负责,院(系、部)级管理由院长(系、部主任)负责。教研室是学术组织,不形成行政管理层次,不具有对人、财、物的行政管理权。

第四条 教研室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开展各项活动。活动中涉及到人、财、物等方面行政管理的,应向所在院(系、部)提出建议,由所在院(系、部)决定和实施。

第二章 教研室的组织

第五条 教研室是按课程门类组织起来进行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教研室是以课程门类为单位组成的教学集体,规模不宜过大或过小,以便于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管理,利于发挥课程门类结构的组织作用。

第六条 大的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并可设兼职秘书一人(由教研室主任提名选定)协助主任办理具体事务。人数较少的教研室只设主任一人。教研室正副主任由院、系、部(所、室、中心)负责人任命,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大的教研室下可设若干教学组,每教学小组设组长一人,在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本课程的教学工作及学术研究等工作。 

第八条 教研室主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热心集体工作,团结和关心本室教师,带头搞好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在教研室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小组)的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 教研室主任任期为二至四年,以利于教学改革活动的持续深化,利于积累总结经验。教研室组织及领导的调整由院、系、部(所、室、中心)负责人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而定。

第三章 教研室工作职责

第十条 按教学常规组织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

1、按教学计划具体组织落实本门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2、组织教师制订教学工作计划、编排好教学日历、备课、讲课以及相互听课、观摹研讨、教学检查考核、教学总结改进等环节,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抓好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资料收集积累工作,不断充实完善教学设备和改进教学手段。

4、抓好课程考核工作,积极进行题库建设,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制度。

5、搞好教学档案的建设,积累、整理、保存好下列档案资料:(1)院系下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文件;(2)本室工作计划及课程教学活动计划;(3)课程教学大纲;(4)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内容、要求及实施方案;(5)教学日历及备课资料;(6)教学研究讨论记录及资料;(7)教学检查分析、总结材料;(8)师资培养计划、实施、总结材料;(9)科研学术交流及教师个人的科研成果材料;(10)实验室建设及资料建设材料;(11)试题汇集和试题库建设资料;(12)本教研室组织活动的资料;(13)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抓好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l、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研究;帮助教师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提高教育思想水平。

2、按照校、院(系、部)关于课程建设及评估的安排主动抓好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尤其要突出抓好教材建设,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验。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改革本课程的教学,包括内容的取舍、加深、加宽,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手段的更新等,以开拓学生的思路,培养学生良好的治学品格,加强对社会的适应性。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学科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总体的学术水平。

1、制订本教研室的科研学术活动计划,在调动个人科研积极性的基础上,注意激励和发挥本室集体力量,抓好本学科的重点研究项目,着眼提高本室总体的科研学术水平,以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在积极开展专业学科研究的同时,要注意加强教学研究,以促进学生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十三条 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搞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了解时事政策,国内外大事,加强教师职务责任感,激励教师管教管导、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师表率作用。

2、根据学校、院(系、部)计划,制订和认真实施师资培养规划,组织好教师的业务进修、学术研究和管教管导活动,建设好一支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3、注重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一是政治思想上要积极教育引导,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二是业务上要大胆放手,严格要求,加强指导,要配备有丰富教育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作青年教师的导师,全面关心,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第十四条 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教研室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

2、领导并组织分配学校和教学院(系、部)下达的各项教学与科研任务;

3、领导本教研室各类人员的工作,督促本教研室成员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与科研任务,负责对本教研室各类人员的培训和工作评价,主持研究师资建设工作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建议;

4、主持本教研室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特别是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相关实验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

5、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与科研文件、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主持审定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材料、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教学文件和考试材料;

6、组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保持和加强学校内外相近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四章 教研室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会议制度

1、按照校、院(系、部)安排,坚持进行有计划的时事政治学习活动;

2、每两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教书育人情况与经验的研究;

3、学期初、中、末召开室务会议,研讨和处理教研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 听课制度

l、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必须听本室每个任课教师一个单元以上的课(大教研室正副主任可分工听课);

2、每个教师每个学期必须听同门类课程的课四节以上;

3、每个学期组织本室公开课(研究课)l-2次,全室教师都要听课和小结。

第十七条 检查考核制度

开学前,教研室主任要按照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检查开课准备工作情况,认真安排好本室教学活动;期中要检查教学进度完成的情况及教与学情况,对每个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情况进行研究和考核。对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反馈的教学信息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 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

每学期末,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本室教师分析总结本室一个学期的工作,并用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国教育在线 | 中国教育信息网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湖北省教育厅 | 高教出版社产品信...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

版权所有: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