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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23日 17:22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02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 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学校将于2017年11月03日至05日集中采集2014级本科生(含2014级建筑学专业)、2015级专科生的毕业证件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地点

金银湖校区学生于2017年11月03-04日集中在基础楼一楼大厅进行采集;常青校区学生于2017年11月05日集中在科教楼一楼大厅进行采集。各行政班的具体采集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委派专人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学校不再集中组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2.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图像信息采集袋。

3.学生不得着白色或蓝色系上衣,男生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生不得化妆、配戴首饰等。

4学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按学号顺序排队照相。

三、图像信息采集袋填写

教务处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图像采集信息,学生将下发的基本信息粘贴在图像采集袋。若学生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到教务处学籍科核实。

四、收费

1.毕业生毕业证书图像采集费标准为7元/人,以行政班为单位将照相费用及采集袋收齐后于拍摄前交摄影工作人员。

五、照片

由摄影方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网标准电子图像,并冲印纸质照片一版(4张二寸、8张一寸)。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表: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安排表(excel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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