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19]16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状况清查
本项工作要求于3月23日前完成。要求打印学生学业成绩表并经学生本人签字存档,以便在本阶段掌握毕业生的修业情况,明确告知学生其学分修读情况、学分绩点及仍需修读的不合格课程。
二、毕业年级本科生重修
1、毕业年级非实践性课程(不含体育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重修 重修报名于3月25日-27日进行,凡考核不合格理论课程均可报名,由教务处运行科组织。视报名人数的情况,重修采取开班重修或辅导重修的形式进行。毕业年级重修课程的考试提前于5月20日至24日举行。重修对象为已进入毕业年级的2019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及2017、2018届结业离校本科学生。
2、毕业年级实践性课程(含体育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重修。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期初学生重修报名情况,组织好实践性环节重修教学,实践性环节考核按原定教学进程计划进行。
三、 毕业答辩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于6月8日前组织完成毕业答辩工作,6月12日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教务处,并将经学院审核的拟毕业的学生名单和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6月14日由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工作。
附件:2019届毕业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2019届毕业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3月15-22日 |
毕业生成绩状况清查 |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 |
3月25-27日 |
毕业年级理论课程重修报名 |
教务处 |
5月1日前 |
毕业实习成绩登录完成 |
课程所在学院 |
5月20-5月24日 |
毕业年级理论课程重修提前考试 |
课程所在学院、教务处 |
5月30-5月31日 |
毕业年级重修考试成绩登录 |
课程所在学院、教务处 |
6月8日前 |
毕业答辩 |
课程所在学院 |
6月12日 |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出 |
课程所在学院 |
2)双学位资格审核 |
教务处、经管学院、外语学院、数计学院、艺传学院 |
6月13-14日 |
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资格审核 |
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 |
6月18日(暂定)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
6月20日 |
证书打印及验印 |
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 |
6月21日(暂定) |
毕业典礼 |
教务处、学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