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18〕14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状况清查

本项工作要求于3月19日前完成。要求打印学生学业成绩表并经学生本人签字存档,以便在本阶段掌握毕业生的修业情况,明确告知学生其学分修读情况、学分绩点及仍需修读的不合格课程。

二、毕业年级本科生提前重修考试及专科生毕业前补考工作

1、提前重修考试于5月7日至13日举行,开考课程不分单双学期,凡考核不合格理论课程均可报名考试。考试对象为已进入毕业年级的2018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及2016、2017届结业离校本科学生。

2、已报名跟班重修的2018届毕业生统一参加提前重修考试,期末不再允许参加考试。

3、专科生毕业前补考与提前重修考试同期举行,开考课程不分单双学期,凡考核不合格理论课程均可报名考试。考试对象为2018届专科应届毕业生及2016、2017届专科结业生。

4、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积极复习备考,并按附件中的日程安排做好报名、组卷、考试、阅卷和登分工作,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毕业年级双学期实践性课程重修。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期初学生重修报名情况,组织好实践性环节重修教学,实践性环节考核按原定教学进程计划进行。

四、 毕业答辩。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于6月15日前组织完成毕业答辩工作,6月19日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教务处,并将经学院审核的拟毕业的学生名单和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6月22日由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工作。

 

附件:2018届毕业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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