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2024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量:

教务通知〔202412


各学院: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在学校资源许可的范围内,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在专业大类内进行专业选择。学校根据学生的志愿和“优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学生选学的专业。为保证大类培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与主要工作内容

1、4月26日前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大类培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4月29日,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由学院行文后,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选择专业。

2、5月13日前学生确定所选专业,提交专业分流志愿表。

3、5月20日前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4、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5月2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分流后的专业、班级等信息报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专业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等有关事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帮助学生合理定位,明确选择。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专业分流工作从方案制定到名单公布全程实行公示制度。

3、在学校资源许可的范围内,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志趣,同时兼顾专业设置情况。


教务处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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