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与微专业

关于2024年度本科生报名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量:

教务通知202414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21〕7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与学科交叉,加大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满足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的修读意愿,学校决定组织2021、2022、2023级本科生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校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工商管理、金融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翻译15个辅修专业和电力电子新技术、光电智能检测、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控制、宠物营养与疾病防治、领导力与战略管理、光电材料、智慧农业、3D打印技术与应用、先进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包装技术与设计、财富管理、粮食期货投资、数智金融、数字经济、国学智慧、社会与文化、短视频制作与直播实务、经典阅读与创意写作、新媒体运营与管理、中文能力与人文素养、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生命探索、生物安全、生物诊疗技术与大健康、未来酿造、智能制药、烘焙食品、膳食营养与健康、食品加工与安全、现代食品加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运动训练、低碳城市与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德语、国际传播、国际中文教育、国际组织、科技英语、跨境电商、人工智能翻译、英语教育、功能食品创制、常见生活伤害救助及康复、疾病营养与膳食、科学运动与康复、低碳城市与可持续设计、健康产品设计、文创产品设计、文旅策划与设计、艺术传承与设计创新、艺术与科技、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等58个微专业。(详见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拟开办微专业、辅修专业汇总表》、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

二、招收对象与要求

1辅修专业招收对象:

2022级、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微专业招收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申请辅修学位的学生原则上应未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申请辅修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修读;

5、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单独开班;

6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三、申请程序

14月26日-5月17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3《武汉轻工大学辅修、微专业教务系统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

2、5月22日前,专业开办学院按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5月23日-5月24日,教务处进行复审。

4、5月27日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四、教学安排

1、微专业、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具体教学方式由各开办学院决定,课程授课方式包括:(1)插入主修专业课堂;(2)单独编班组织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授课;(3)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利用双休日、假期线下授课。

2、学生因故不能修读完成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需学分时,可以申请终止学习。学生终止学习时,已取得的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认定为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3、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出现主修专业课程学分低于有关要求时,应及时调整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计划,优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学习。

五、收费

学生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六、证书发放

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标注。学生获得主修学士学位,并完成辅修学位修读后,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后,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查询。

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拟开办微专业、辅修专业汇总表》

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

附件3:《武汉轻工大学辅修、微专业教务系统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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