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武汉轻工大学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充分共享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学校决定组织2018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2018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广告学、英语等五个专业招收2018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未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2、2018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3、前三个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
4、必修课(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平均学分绩点理学门类专业(不含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在1.70(含1.7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及理学门类的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在1.80(含1.8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文学门类专业在2.10(含2.1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艺术学门类专业在2.30(含2.3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以上。
5、主修专业修读无欠费,且能一次性交清辅修专业学费;
6、符合“跨学科门类修读学位”的要求。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人才培养”→“培养方案”查询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于9月18日前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各学院按《武汉轻工大学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9月23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各学院将审核后的《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在9月25日进行复审。
4、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5、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9月29日予以公布。
四、专业教学计划及学位授予类别
学生可到教务处网站查询开办学院制定的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查询方法:教务处网站→人才培养→培养方案。
网址:http://jwc.whpu.edu.cn/rcpy/pyfa.htm。
各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为:
工商管理 管理学
广告学 文学
英 语 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金融学 经济学
五、 缴费时间
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学费标准为4000元/人。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于9月30日至10月11日登陆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whpu.edu.cn/ )进行自助缴费(用户名及密码均为:s+学生本人学号,如s1701000001)。财务处于10月12日将已缴费名单提供给教务处。
教务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已缴纳费用的学生名单统一汇总,分别交承办学院开展教学活动。
六、证书发放
在完成武汉轻工大学主修学士学位修读的前提下,学生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论文答辩合格,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七、教学安排
第三学年及暑假、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安排课程教学,具体上课安排由承办学院另行通知。
八、咨询方式: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话 52919432 林老师
工商管理 金融学 QQ群号:711808901
广告学 电话 85505186 陈老师
英语 QQ群号:962369299
附表一: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表二: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7日
附表一:
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 号 |
|
姓 名 |
|
当前所在年级 |
2018 |
主修专业 |
|
行政班 |
|
培 养 层 次 |
本科 |
辅修专业 |
|
申 请 条 件 |
1.前三学期主修专业课程重修获得学分不超过10学分 □ 无重修课程 □ |
2.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且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 □ |
3.无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 |
4.主修专业无欠费 □ |
学院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二:
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学院:
*本表上报时请附Excel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