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级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
学生名单的通知
教务通知〔2017〕30 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2015级本科生开办双学位班的通知》(教务通知[2017]23号)的有关精神,2015级本科学生共有319名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经学院和学校审核,有256名学生符合双学位修读条件,可修读双学位,另有63名学生不符合双学位修读条件,可修读辅修专业。
现将修读2015级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达到双学位修读条件的256名学生,同意修读双学位;未达到双学位修读条件的63名学生,可修读辅修专业。
2. 毕业时,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若达到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完成全部双学位课程,可申请授予双学位;未达到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3. 毕业时,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若达到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同时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授予双学位;未达到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4. 辅修专业按双学位培养计划修读。辅修专业收费与修读双学位收费相同。
5.上述319名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的学生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完成《2015级修读双学位或辅修学位学生缴费信息表》中信息的核对、填写身份证号、填写农行卡号、签名确认后,由各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生于2017年6月9日前将学费足额存入所填报的农行卡中(建议使用学校下发用于缴纳学费的农行卡,帐上余额建议大于4010元,保证顺利划款)。逾期未填写缴费信息表或未存入学费到银行卡中,导致财务处不能正常划款,视作放弃修读。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级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附件2: 2015级修读双学位或辅修学位学生缴费信息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