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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考试成绩更改

    发布时间:2007-12-17浏览量:

    顺序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工作时间

    1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填写查卷核分申请表,交院(系)教学秘书

    学生

    考试后三个月内

    2

    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交课程所在院(系)

    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当日

    3

    交教研室主任查卷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当日

    4

    查阅试卷与评分标准,写出查询结论及更改意见

    教研室主任

    受理后三天内

    5

    相关材料报课程所在院(系)主任审批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后三天内

    6

    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长审批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后三天内

    7

    录入更改成绩

    综合科

    受理后三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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