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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7浏览量:次 分享:
顺序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工作时间
1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填写查卷核分申请表,交院(系)教学秘书
学生
考试后三个月内
2
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交课程所在院(系)
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受理当日
3
交教研室主任查卷
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4
查阅试卷与评分标准,写出查询结论及更改意见
教研室主任
受理后三天内
5
相关材料报课程所在院(系)主任审批
6
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长审批
7
录入更改成绩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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