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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1审查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7浏览量:

关于审核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教务通知〔200910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流程,教务处将于近期下达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请各院(系)对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予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审核2006级、2007级、2008级和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准课程信息(不可更改已开设的课程信息),如计划信息库中没有的请录入。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并确定院系实践教学环节课的具体起止周,以便安排理论教学起止周;

2、在“备注”中标明开课(课程所在)院(系、部);

3、属于二选一或多选一的课程、双语课程、分段课程安排请另附说明,双语教学课程必须提交教学大纲;

4、新录入课程内容时,要对应教学计划号及专业录入课程信息。即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2009级教学计划号(含新增招生本科及专科专业)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2009-2010学年第1学学总周数为21周,其中第5-6周为国庆长假,20-21周为考试周,请根据总周数统筹安排集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理论教学。理论教学一般不超过16周。

2、计划审核和录入的操作方法在教务网站下载。

三、时间要求

各院(系)应在04月15日前完成学期执行计划的审核,并将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的学期开课计划于04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继续教学院(含助考班)将2009-2010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供分配教室用。

四、工作要求

审核教学计划时,请各院(系、部)对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计划调整应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规定》(武工校行发[2005]35号)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在下达教学任务书之前依程序审核同意后执行。

请在教务处网站教学运行中下载以下内容:

1、2009-2010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工作进程计划

2、系统审核计划的操作方法

3、录入计划操作方法

4、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5、2009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号

2009-2010学年第1学期计划审核文件包.rar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04月07日

版权所有: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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