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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2审查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6浏览量:

教务通知〔200936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流程,教务处将于近期下达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请各院(系)对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予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审核2006级、2007级、2008级和2009级各专业2009-2010学年第2学期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计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准该学期课程信息,如计划信息库中没有的请录入。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开课学院及课程类别等信息。并确定院系实践教学环节课的具体起止周,以便安排理论教学起止周;

2、2009级开始课程性质定为核心必修课的要选录“核心必修课”;

3、在“备注”中标明开课院(系、部);

4、属于二选一或多选一的课程、双语课程、分段课程安排请另附说明;

5、新录入课程内容时,要对应教学计划号及专业录入课程信息。即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时、起止周、开课学院。

6、请继续教学院(含助考班)将2009-2010学年第2学期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供分配教室用。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各院(系)应在11月2日前完成学期执行计划的审核,并将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的学期开课计划报送教务处。

2、审核依据

审核教学计划时,请各院(系、部)对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计划调整应按《武汉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规定》(武工校行发[2005]35号)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在下达教学任务书之前依程序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注意事项

1、2009-2010学年第2学学总周数为20周,其中19-20周为考试周,请根据总周数统筹安排集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理论教学。理论教学一般不超过16周。

2、附件

关于2009-2010-2审查教学计划的通知文件包.rar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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