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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全校公选课开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5浏览量:

各院(系、部):

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现就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全校公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课的教师,在62前填报《全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申请新开设的课程除填报《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新开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经学校审批后开设。

2、申报开课的教师每人不能超过二门课程。

3、教学课堂分为常青校区和金银湖校区,开设二个以上课堂的教师请计划好课程开出的校区。

4、申报课程时请参考《全校公共选修课目录》。

教务处

20105月25日

全校公选课开课目录.xls

公选课课程简介.doc

公选课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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