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重考考试有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正考不及格的学生。考试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后,发学院核对。无故旷考、考试舞弊及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者无重考资格,只能选择重修。
二、考试时间
1、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2024年9月7日-9月8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由学院安排的考试课程:2023年9月9日-9月13日。
三、考试课程安排的原则
1.跨学院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非跨学院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四、阅卷、评分及成绩报送
严格执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与阅卷管理办法》,加强试卷评阅中的过程管理,做到答案准确、给分合理、有据可查。各教研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时完成评卷工作,并将成绩登记在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的成绩单上。成绩单一式三份,由课程所在学院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收齐,一份留课程所在学院,另两份于9月16日12:00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其中一份由学籍科收齐后交学生所在学院)。
五、考试成绩登录
重考成绩由课程所在学院于9月16日前登录,供学生及学生所在学院查询。
六、考试巡视
本次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巡视工作由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学院组织的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巡视人员,教务处负责巡查。具体巡视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