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叶(学号:2113030029)于2021年12月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学生朱丽叶记过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2)13号);
付婉青(学号:2107050083)、李嘉兴(学号:2107050133)于2021年12月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付婉青、李嘉兴等2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2)14号)
罗文倩(学号:2007010073)于2022年6月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学生罗文倩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2)67号)
杨兴凯(学号:2108080179)、廖巧(学号:2109010030)、吕如钰(学号:2113010080)、陈毅辉(学号:2005110012)、于怀淞(学号:2105110278)、杨忠斯满(学号:2111020049)、朱昊天(学号:2117070102)于2022年6月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吕如钰等8名学生记过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张时敏(学号:2102190012)于2022年9月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吕如钰等8名学生记过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上述12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朱丽叶等12名学生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朱丽叶等12名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方式:jwc@whpu.edu.cn。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学院 |
受处分文号 |
1 |
朱丽叶 |
2113030029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13号 |
2 |
付婉青 |
2107050083 |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14号 |
3 |
李嘉兴 |
2107050133 |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14号 |
4 |
罗文倩 |
2007010073 |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7号 |
5 |
杨兴凯 |
2108080179 |
管理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6 |
廖巧 |
2109010030 |
管理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7 |
吕如钰 |
211301008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8 |
张时敏 |
2102190012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9 |
陈毅辉 |
2005110012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10 |
于怀淞 |
2105110278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11 |
杨忠斯满 |
2111020049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
12 |
朱昊天 |
2117070102 |
艺术设计学院 |
轻工大普教[202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