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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解除胡燕涛等16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量: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胡燕涛(学号:2202200055)、肖冰垚(学号:2202200060)、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李聪(学号:2201070062)、金焱熙(学号:2201070133)等4名学生于2023年6月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胡燕涛等4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3]64号);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曾昱杰(学号:2104110170)、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林溦(学号:220705002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贺鹏涛(学号:2213020088)、付翔(学号:2213030034)、何禹良(学号:221304001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黄邦琦(学号:2201070225)、李钰(学号:2201070243)、朱宇轩(学号:2201070279)、廖依婷(学号:2201070308)、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生夏川(学号:2205110184)、曾晓迪(学号:2205110237)、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朱正兴(学号:2206110093)等12名学生,于2023年6月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见《关于给予袁紫锐等13名学生记过处分的决定》(轻工大普教[2023]62号)。

以上16名学生现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符合《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28号)规定的解除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方式:jwc@whpu.edu.cn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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