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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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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学位证审核与发放

发布时间:2007-12-17浏览量:

顺序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工作时间

1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综合科

第7学期期中

2

通知毕业生网上核查成绩

综合科

第7学期期中

3

将学生反馈信息收齐后交教务处

教学秘书

第7学期期末

4

向学生下发核对确认单

教学秘书

第8学期5-6周

5

毕业生受处分情况汇总表送教务处、院(系)

学工处

第8学期5-6周

6

审核毕业生学习成绩

综合科

第8学期15周

7

审核毕业资格(学位资格)

分管处长

第8学期期末

8

公示审核结果

综合科

第8学期期末

9

公示结果问题反馈

教学秘书

第8学期期末

10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资格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底

1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打印并验印

综合科、教学秘书

6月底

12

各院(系)统一领取证书与发放

综合科

6月底

13

整理毕业生学籍并归档

综合科、教学秘书

7月

14

综合数据报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综合科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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