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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7浏览量:次 分享:
顺序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工作时间
1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
每月1、15日受理
2
审核
综合科
受理后3日内
3
审批
分管处长
4
报省教育厅
受理后两周内
5
发放学历学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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