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现就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全校公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课的教师,在6月2日前填报《全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申请新开设的课程除填报《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新开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经学校审批后开设。
2、申报开课的教师每人不能超过二门课程。
3、教学课堂分为常青校区和金银湖校区,开设二个以上课堂的教师请计划好课程开出的校区。
4、申报课程时请参考《全校公共选修课目录》。
教务处
2010年5月25日
全校公选课开课目录.xls
公选课课程简介.doc
公选课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