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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解除董志雄等21名学生处分的公示
2019年10月14日 09:30      浏览:

关于拟解除董志雄等21名学生处分的公示

 

 

董志雄 (学号:1601070249)、杨亚垒(学号:1612010007)等2名学生,于2017年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一年(轻工大普教〔2017〕37号)。

上述2名学生于2018年6月处分期满后,因未达到解除处分条件,未能解除处分。现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符合《武汉轻工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规定的解除条件。

周子鑫(学号:1704020079)等12名学生,于2018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处分期一年(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何利兵(学号:1613060114)等7名学生,于2018年因考试作弊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以上周子鑫、何利兵等19名学生处分期满。经本人申请,学院师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务处复核,符合《武汉轻工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规定的解除条件。

现将董志雄、周子鑫、何利兵等21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27-83956229;

特此公示。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处分文号

1

董志雄

1601070249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7]37号

2

杨亚垒

1612010007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7]37号

3

周子鑫

170402007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4

刘巍

170401000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5

李俊琳

170401009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6

黄思佳

171303002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7

朱鹏飞

171308002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8

张鸿杰

1702010017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9

王雪瑞

1601070277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0

李典璐

170107000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1

李杰

170607000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2

潘婷

1634050084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3

雷明松

170609011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4

罗云飞

1611020025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1号

15

何利兵

161306011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16

何思源

1703090124

机械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17

柏清扬

1702030008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18

谭万艺

1702030042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19

赵永琪

17010701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20

伍修德

170107016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21

郑千叶

1705110155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轻工大普教[2018]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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