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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重考(重修)考试将于2009年2月28日-3月4日进行。本次考试安排只限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正考不及格学生参加重考,成绩合格者,作重考记载,但在统计学分时不作“经重修取得的学分”统计。重考不降低考试要求,即不降低试题难度,考试环节、阅卷环节严格执行《考试组织工作规程》。考试有关事项见附件。
关于2008-2009学年第2学期重考(重修考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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